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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技术研究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实践探索

INEW动态 2022-10-20 10:12:00


 摘 要 

作者:杨凯
武汉新能源研究院院长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培养期国家建设人才的客观需要。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是当前国家创新体制中的一种新型研发机构。


本文论证了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可行性,分析了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不足,提出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可以弥补这些不足,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结合笔者所在武汉新能源研究院的实践探索,总结提出了工业技术研究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若干具体措施。


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机遇期。创新是民族进步的根本动力,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来自科技、人文、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中国致力于创新型社会的建设,这是国家确保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关键。习总书记也多次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须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依靠自主创新,不断增加我国产业发展的创新含量,以创新驱动增长,是我国在“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期内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大学生是中国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是当代大学教育、特别是工科大学生教育的重要目标。从行为理论的角度来看,创新与创业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1]。创业行为是创新思维的外在体现形式,而创新思维是创业行为的内在动力。创新意识是创业活动的灵感与源泉,积极有效的创业活动又能刺激创新意识不断更新迭代,达到更高的创新质量,达至更大的创新范围[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当代提高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是新时期国家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


另一方面,以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通过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来开展科技研发工作,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业服务作为主要的活动内容,在培育创新人才、建设创新文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3]。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一种重要类型,大学工研院正在演变成为从高校源头创新到成果产业落地的全链条创新体系,这对于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那么,作为大学社会职责的外延,大学推动建立起来的工研院,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是否能够形成相互支持的共生关系,能够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这一问题既关乎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也关乎工研院发展的前景。笔者长期以来既从事大学生专业课程的教育,也负责高校工研院的运行,就此问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提出大学工研院可以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No.1

工研院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可行性



大学工研院通常是由政府、高校、企业以某种协议形式组建而成,是集成政、产、学、研、金(金融)、服(服务)、用(用户)等多方资源的整合平台。工研院通常从事的不是基础性研究而是应用性研究。即便是一些理科色彩浓厚的生命科学、医学、化学等基础学科为主的工研院,也是以共性应用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为研究对象。而工科类的工研院,则必然以推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原型产品的技术熟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为目标。因此,工研院的应用实践性色彩非常强。也正是由于这种实践性要求,工研院的运作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在科研组织协作、科研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这与创新创业实践性活动的本质要求也是一致的。


由于高等学校是工研院的重要创新技术源头之一,因此,高等学校的智力资源就是大学工研院可以依托的重要核心资产。而高校智力资源,既包括大学教师和专职的科研工作者,也应该包括所有的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内外有非常多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案例,以“硅谷”企业为代表的许多著名的美国高科技大公司,几乎都是大学生创业者们利用风险投资创造出来的,这种创新形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高新技术效仿的对象。任何一所现代大学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数量,通常也远远多于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所以,大学工研院绝不应该忽视学生群体这一重要的创新人力基础资源。而大学工研院作为高校社会职能的一种外延体现,与大学教育、大学学生、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之间存在天然的密切联系,很容易形成共生合作的利益联系,这对工研院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无疑也是有利的。


大学工研院作为一种新型研发机构,在推动社会创新中可以扮演多元角色,既可成为政府的智囊智库,提供科技决策咨询服务,也可成为企业的创新源头,提供技术推介与技术支撑服务。从功能定位角度看,不妨假设工研院是一个“产学研”联合结构,如果以“产”为主导,“学”和“研”为依托,那么工研院就是一个经济实体,公司企业的特征突出。如果以“学”为主导,“产”和“研”为依托,则工研院就是一个以知识探索为起点、以能力培养为过程,以素质提高为目标的教育机构[3]。因此,大学工研院完全可以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扮演重要的教育培养基地的角色,这种软硬件兼备的实训基地,在当前大学创新创业素质教育中恰恰是非常稀缺的。


No.2

工研院对当前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撑作用



我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坚持“创造本位”,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导向”,区别于单纯的技能教育和知识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和创优品格。创新决定创业的出路,在创业环境良好、创业资源具备的条件下,创新者向创业者转化,创新最终落实为创业。这个过程需要历经由创新构思到研究开发,再到技术管理与组织,然后到工程设计与制造,直至用户参与及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活动。大学高校的传统课堂教育,事实上不足以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知识和平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教育模式落后


很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没有专属机构,通常将其归为学工部门、招生就业部门的工作,即使安排指导老师,也往往是摊派或指定,事实上成为一种“老师教、学生学”的传统授课行为。有时候可能连学生创新创业的具体项目也是安排或指定的,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使得创新创业成为类似拿成绩得学分的功利化、灌输式学习环节。


(二)知行分离严重


创造性创新性是不可能在传统课堂模式下激发和延伸的,必须要有实践动手、试错迭代。但是高校的实验装置和平台主要是面向教学科研,首先是要满足科研人员和专职教师的需求,对于大学生的实践需求则是力有未逮的。这样以来,必然导致双创能力培养与训练的实践环节较少,且缺乏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时间一长,将导致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对学生参与双创活动的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


(三)创新创业导师缺乏


高校中既懂得创新创业理论又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非常匮乏。尽管国家也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但具备这类经历的人才毕竟是少数,而且高校教师和专业科研人员通常工作十分繁忙,很难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胜任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老师的工作,这显然也是制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难点。


面对上述三个缺陷问题,大学工研院却是能发挥有针对性的支撑作用。首先,工研院创新创业人才充沛,来源广泛,既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人员,也有海外归国的创业精英。其次,工研院的科研平台既有专攻应用基础研究的,也有产品小试、中试和试验更新迭代的,具备了相当丰富的设备资源,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这对指导学生实践动手非常适合。第三,工研院在科研组织协作、科研资源配置方面遵循市场规律,在技术研发方面能够通过利益激励使创新活动遵循经济客观规律,能够做到创新模式灵活多变,组织形式自由活泼,从而给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创设非常好的学习氛围。


No.3

工研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



笔者所工作的华中科技大学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是一所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与华中科技大学出资共建的工研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运行,主要服务于师生创新创业,推动先进电工技术、先进电气装备、新能源产业技术的成果产业化应用。武汉新能源研究院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若干经验,具体可归纳成如下措施。


(一)建立创新创业咨询智库


工研院应当充分调动各类各类社会资源,包括企业、政府、投资基金、公共管理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创新创业咨询智库,发挥社会各界的优势,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武汉新能源研究院致力成为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帮助学校聘请企业经理、投资专家、科研人员、创业明星到学校来为学生讲授创新创业知识和经验,开展创业专场讲座,组织项目路演评估,从而让研究生和本科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了解到创新创业的真正含义,理解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难点,学习应对这些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同时,这也让许多社会实体了解学生的真正需求,发现了一批好的项目方案及初创人才,从而更好地、更积极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帮助。


(二)建立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导师制度


校外创业导师由工研院中正在进行应用技术创新和创新企业孵化的团队带头人或团队骨干担任。在武汉新能源研究院,针对项目团队熟化程度,实施四级培育孵化,即,成熟度相对较低的项目团队以“研究中心”或“事业部”形式运作,成熟度相对较高的以企业合作联合实验室运作,成熟度达到中试或小批量规模的则可以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校外创业导师主要由前三级培育孵化团队的成员担任,还包括青年企业家、工匠大师、职业投资人、产业教授等等。学生可以直接接触和学习这些创新创业团队的组织模式、运作方式、思维方法,还可以选择短期加入这些项目团队,开展相关的知识学习和实践研究。由于这些创业导师多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因此能提供给学生更加专业的技术指导、相对广泛的社会资源,影响乃至改变学生的创新创业思路。


(三)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采取校企共建模式,仪器设备和产品加工中试基地可以共享,这很好地解决了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硬件条件不足的问题。武汉新能源研究院与华中科技大学相关院系合作,提供公共开放的实习与实践平台,涉及电气工程、热能工程、材料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等专业,除了支持研究院自身培育孵化团队的试验性活动外,还可以让学生完成样机设计、打样、加工、组装、测试和交付的全过程,也为学生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会。在实践基地的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中,也增加了对创新创业教学内容和教学设计的评价指标,从而鼓励研究院所属技术人员加强对学生双创指导的参与度。


(四)建立健全师生创新创业激励制度


依据有关规定,武汉新能源研究院制定了鼓励师生创新创业的具体制度条款。通过与教师团队共建研究中心、事业部或其它科研实体,开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合作,收益分配与奖励充分尊重教师团队的意见。鼓励学生或师生共同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取得卓越成效的师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激励。例如,创新创业指导师,可以在学校获得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学生创新创业取得实质性成效,比如在国家级双创大赛中获奖,可以纳入学校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励体系,其指导教师等同于获得校级教学质量或教学竞赛奖,获奖学生除了获得武汉新能源研究院的奖励,还有可能在评优、保研等方面获得相应加分倾斜政策。


(五)对接疏通社会资源投资渠道


工研院由于其自身禀赋的特殊性,在整合资金、市场、政策和土地空间等各类创新创业资源要素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能够为师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进行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供很好的支持,特别是在社会资本和资源的投资方面给在校师生开辟了广阔天地。武汉新能源研究院仅在2020年,就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创新沙龙、团队路演对接、投资人考察等活动共计76次,3600多人次参与,培养了一支专业的创业服务队伍,服务领域覆盖投资、工商、会展、税务、企业咨询等。多家投资机构、投资基金、投资人为研究院孵化的20余家师生创业中小型企业进行了风险投资和合作。这些极大地为创新创业团队的发展挹注了关键性支持。


No.4

结语



高校应该适应社会时代发展潮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重视学生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大学工研院完全可以在这一教育改革实践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创新创业实践性教学的重要平台。通过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共建共享创新创业实验室、开展创新创业咨询服务、建立激励制度、对接社会资源等多种形式,让学生能够有机会真正接触和实施创新创业,有效地实现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互补互惠,达成双赢。


【参考文献】

[1]叶正飞,基于产教融合的地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构建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9(3):150-155.

[2]尚毅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J],商业文化,2020(24):24-25.

[3]罗肖肖,面向产学研合作的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研究[D].浙江大学,2010.


【基金项目】

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电气专业实践类课程思政建设融合路径探索》,项目编号:2021068。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未来而教,面向“电气化+”,重构电气工程专业卓越领军人才培养体系》,项目编号:E-NYDQHGC20202219。


【作者简介】

杨凯(1976-),男,汉族,湖北汉川人,博士,教授,主要从事电气工程学科教学与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李黎(1976-),男,汉族,湖北荆州人,博士,研究员,主要从事电气工程学科教学与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许文立(1994-),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学生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罗珺(1982-),女,汉族,广西贺州人,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六级职员,主要从事电气工程学科学生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张蓉(1968—),女,汉族,江西九江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电气工程本科生实践教育工作。